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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真正了解了心理创伤,才能让自己和他人免受其害

   说起心理创伤,你脑海中会浮现出什么样的场景呢?也许你会想起诸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突发自然灾害的场景,或许你也会想起战争、车祸、疾病、火灾等人为的重大事件,可是你能想到吗?根据中科院心理所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高级)研修班的龙迪老师在课程中的讲述, 这些仅仅是创伤性事件的一部分,并不是心理创伤的全貌,生活中的很多事件都有可能会造成心理创伤。根据美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研究表明,1/5的美国人在儿童时期被性骚扰;1/4的人被父母殴打后身上留有痕迹;1/3的夫妻或情侣有过身体暴力;1/4的人和有酗酒问题的亲戚长大;1/8人曾目睹过母亲被打。在法律健全的美国都是如此高的数据,在我国数据更是惊人,而这些事件都是有可能造成心理创伤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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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对心理创伤的误解


误解一:只有重大的、突发的事件才会造成心理创伤

其实造成创伤的不仅仅是这些突发、重大的事件,也可能是日常生活中微小的小事,尤其是儿童心理创伤,因为儿童创伤往往是身边的父母、亲戚朋友、同伴或其他陌生人对其进行的持续身心伤害。 比如家庭中的暴力被儿童看到、长期责骂孩子、疏忽照顾孩子等都会对儿童造成心理创伤。

误解二:心理创伤往往是个体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太差导致的

由于每个人的“耐受窗”的宽度不同,所以同样的事件对个体的影响也不同。有心理创伤的人更需要周围人的理解和关怀,减轻其内心的羞愧感、自责感或无力感,但往往周围人无法理解他们的痛苦,甚至不断的触发他们的痛苦,这就让他们很难自我调节。

误解三:心理创伤没什么大不了的,会随着时间慢慢过去

心理创伤随着时间是可以缓解,也是可以被治愈的,但是有严重心理创伤的人往往需要专业人的帮助,且对心理创伤的干预越早越好。

误解四:心理创伤仅仅是心理痛苦,和身体无关

心理创伤的症状不仅仅是心理层面(认知、情感、人际),而且是有生理症状的,心理创伤往往是发生在神经系统之内而非事件本身。



什么是心理创伤?


   创伤,正如它本身的定义,是难以承受、不能容忍、不敢轻易碰触的。大多数的强奸受害者、经历过战场的士兵或被性侵的孩子在想起过去的经历时都会极度的沮丧不安,他们极力试图把这些记忆清除出去,努力表现的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生活。可这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周围人往往对他们的痛苦无法做到充分理解,认为事情早已过去了,为什么受创者还这么耿耿于怀呢?所以很多受创者独自背负着这些恐怖的记忆,以及对自己软弱、脆弱的羞耻感,情绪变得易激惹和愤怒,有的直接采取情绪隔离,甚至严重影响个人生活。

   那么,究竟什么是创伤?根据中科院心理所在职研儿童(高级)的龙迪老师所讲的,心理创伤是个体遭遇创伤性质的事件后,引发神经系统的内部反应,从而干扰、损害个人的心智功能,并伴随精神和躯体症状的状况。也就是说,创伤性事件并不等同于心理创伤,心理创伤不纯粹是种心理症状,而是会造成神经系统发生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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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显示的就是心理创伤者在“闪回”(创伤事件重现脑海)状态下的FMRI的扫描图。从图中可以看到右脑被激活的部分远远多于左脑被激活的部分。他们的右脑反应的好像创伤事件正在发生一样,由于左脑受损,他们往往不能很好的区分过去和现在的体验----他们直接陷入了混乱、恐怖、愤怒、羞愧或惊吓中。



什么样的事件有可能造成心理创伤?


   造成创伤性质的事件,往往具有相同的特征,比如在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或个体感知到受到威胁的死亡、严重损伤的事件,也可能是威胁到自己或他人生命的安全、身体完整性的事件,或是个体感知到的刺激或能量过多、过少、过快,以致于未被神经系统处理,不能成功的消解,导致滞留在神经系统中的事件。

   具体创伤性质的事件除了有自然灾害/战争类的重大突发事件外,还有可能是发生在我们周围的一些事件,比如遭遇或目睹的人际暴力事件,如性侵犯、家庭暴力、语言暴力、对儿童的疏忽照顾;意外事故(烧伤、烫伤、交通事故)、医疗处理(打针、发烧、手术、住院)、胎期创伤(子宫内)、丧失(亲友离世、离婚、分手、失去财产、失去身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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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创伤是怎么产生的?


   中科院心理所儿童心理学在职研龙迪老师在课程中讲到Perter Levin提出的生命是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河水代表着我们的想法、情绪、身体感觉、行为、关系等,河岸是保护我们免受过多刺激和过度反应的界限,David Seigel提出了河水的两岸之间是“耐受窗”。当个体遭遇创伤性质事件时,我们的交感神经被激活,开始自我调节,大脑的边缘系统发出fight or flight 的反应,当我们成功脱险的时候,交感神经系统就会放松下来,继续回到我们原有的人生河流中,继续前进;可是当我们未能成功脱险时,迷走神经背侧丛就被激活,这个时候自我调节就会失调,出现无助、无力和绝望,感觉动弹不得,慢慢的受创者就会出现人格解离或身体症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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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迪老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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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迪 教授


中科院心理所 教授

中科院心理所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高级)研修班 授课老师

主要研究领域:儿童性侵犯、儿童心理创伤治疗

龙迪老师有着深厚的医学、心理学理论背景,并且在儿童心理创伤治疗中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曾长期入驻儿童心理创伤的日常生活进行质性研究;同时在2008年汶川地震时为北川中学的灾难儿童进行心理治疗,独特的求学经历和生活经历使她成为儿童心理创伤治疗领域的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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